临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便民服务指南
2007-1-5 17:11:04 点击次数:
一、限额以上经济适用房项目审核 申报材料: 1、开发商提交申请报告,2、项目可研报告 办理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 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计投资[2004]1428号 办理程序: 1、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2、登记受理,3、审查材料,4、合格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35KV及以上电站新建或改建项目审核 申报材料: 1、县电业公司提交申请报告,2、项目可研报告。 办理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 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计投资[2004]1428号 办理程序: 1、县电业公司提出申请,2、登记受理,3、审查材料,4、合格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审核 申报材料: 1、开发商提交申请报告,2、项目可研报告 办理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 办理程序: 1、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2、登记受理,3、审查材料,4、合格后准予参与招投标。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全县范围内的农林水项目审核 申报材料: 1、投资商提交申请报告,2、项目可研报告 办理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暂 行办法的通知》鲁计投资[2004]1428号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2、登记受理,3、审查材料,4、合格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服务电话:0534-2145871 监督举报电话:0534-5052199 214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