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外经贸局便民服务指南
2007-1-5 18:50:39 点击次数:
一、 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备案登记 办事程序: 1、 企业提出申请; 2、企业所在地外经贸局备案上报; 3、 德州市外经贸局备案登记。 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诺时限:一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零收费 法律依据:[2004]鲁外经贸发函字153 11 号 二、限额以下(3000万美元)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外资企业、合资合作企业的合同、章程审核 办事程序:一、签定合作意向;二、到市工商局办理名称登记;三、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建项目由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外经贸局审批;技改项目由经贸局会同外经贸局审批;四、呈报《合同》、《章程》。3000万美元以下由市外经贸局审批,3000万美元以上由省外经贸厅审批;五、凭外经贸部门的批复到市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同 省代码组成企业的进出口企业代码,并到外经贸部门办理批准证书;六、凭批准证书到工商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 申报材料:①合作意向书;②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呈报文件;③合同、章程及呈报文件;④中外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港澳台企业须提供原件);⑤中外双方资信证明;⑥董事会成员委派书、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成员名单;⑦授权书(外方授权某人在合同、章程签字的书面证明);⑧土地管理部门对企业用地的证明;⑨水、电、环保证明;⑩外方的公证文件(由当地公证机构出具,港澳台以外的国家除提供公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供中国驻该国大使馆认证文件,投资者为个人的对其身份证件进行公证; 需审核的其它材料 承诺时限:五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零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二、加工贸易备案登记 办事程序: 1、企业通过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系统企业端提交合同数据; 2、外经贸局通过审批端接收数据并审核;3、审核合格后审批通过并发送合同数据; 4、打印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同时纸质文本盖章。 申报材料: ①进口合同; ②出口合同; ③加工贸易业务申请表; ④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 ⑤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⑥成品对应料件单损耗情况。 承诺时限:一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零收费 法律收据:德外经贸外贸字(2003)第18号 窗口服务电话:0534-2148639 监督投诉电话:0534-2148639 214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