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卫生局便民服务指南
2007-1-5 18:51:17 点击次数:
一、医疗机构的设置、执业(变更或注销)登记、校验 申报材料: 机构设置: 1、设置申请;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平面图。 执业登记: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变更登记: 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登记注册书》; 2、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3、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校验: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1994]第149号令)。 办事程序:收件→审查→批准、发证。 办事时限:医疗机构设置30日,执业登记45日,校验30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医师执业注册 申报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 4、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明;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依据:《医师法》。 办理程序:收件→审查→注册、发证。 办理时限: 30日内。 收费标准:25元。 收费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2267号文件。 三、护士执业注册 申报材料: 1、《护士注册申请表》; 2、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单或护士执业证书; 3、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 4、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收件→审查→注册、发证。 办理时限: 30日内。 收费标准:首次注册:8元;再次注册:4元。 收费依据:计价格[1995]第98号文件。 四、食品卫生许可 申报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生产工艺流程图; 3、产品生产配方; 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5、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 办理程序:收件→审查→注册、发证。 1、提出申请; 2、受理登记; 3、审核材料、现场验收; 4、合格者发放《卫生许可证》。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卫生许可证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1]第215号。 五、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审批 申报材料: 1、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4、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5、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收件→审查→注册、发证。 1、提出申请; 2、受理登记; 3、审核材料、现场验收; 4、合格批准发证。 办理时限:60日内。 收费标准:首次注册:8元;再次注册:4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证》10元,《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工本费5元。 收费依据:鲁卫计字[1996]84号文。 窗口服务电话:0534-2145997 监督投诉电话:0534-5052199 0534-214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