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物价局便民服务指南
2007-1-5 18:53:11 点击次数:
一、省市授权的《收费许可证》的审批 申报材料: 1、合法有效的批准收费的文件; 2、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 3、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执业的文件; 4、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行政事业收费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2、登记受理;3、审核确认;4、发证。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工本费每证80元,收费执收人员岗位培训费每人100元;价格审批不收费。 收费依据:《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计价格[1998]第2084号)、鲁财综字[1999]第54号、鲁价费发[2001]403号。 二、国家和省市管理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审核 申报材料: 1、价格及收费标准制定或调整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 2、上级政府部门关于该部门开展此项工作的文件; 3、制定或调整价格、收费标准的测算方案,包括成本构成、收支预算、预算拨款情况等。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行政事业收费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2、登记受理;3、调查测算;4、听证;5、合格上报。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价格(收费)制定和调整听证 听证申报材料: 1、价格(收费)听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 2、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 3、需听证的事项; 4、价格、收费标准的测算方案、包括成本构成、收支预算、预算款情况等。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国家计委关于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 办理程序: 1、提出听证申请;2、登记受理;3、调查测算;4、提前10日公布听证会时间、内容、地点;5、召开听证会;6、上报审核、备案;7、批复。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窗口服务电话:0534-2148653 监督投诉电话:0534-5052199 0534-214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