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服务指南>正文

临邑县消防大队便民服务指南

2007-1-5 18:53:43              点击次数: 

一、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核准
申报材料:
(1)防火核准申报表;(2)建筑工程全套图纸及设计说明;(3)建筑消防设施、防火材料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明;(4)专项设计资质证书和消防设施的安装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
办理时限:一般建筑工程5个工作日,编制消防设计专篇的建筑工程10个工作日,需组织专家论证的建筑工程20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核准
申报材料:
(1)验收申报表;(2)建筑工程竣工图及初验有关资料;(3)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合格报告;(4)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档案。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服务电话:0534-2148675
监督投诉电话:0534-5052199   2140110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临邑县政务服务中心版权所有 鲁北热线承办 鲁ICP备 号
IEExploer 5.5+、Flashplayer 6.0+、 Copyright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