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标兵”及“党员先进岗”评选办法
2008-3-11 10:50:37 点击次数:
政务服务中心文件
临政服发[2008] 2号
临邑县政务服务中心
"服务标兵"及"党员先进岗"评选办法
( 试 行 )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提高中心整体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展示窗口及单位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和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考评内容及标准
对“服务标兵”、“党员先进岗”的评选实行每月通报考核分数,季度综合评选,考核设基本分100分,奖励分不超过20分。
一、考勤管理。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工作人员按时到岗盯岗办公(25分)
1、每月末累计请假,私假3天以内不扣分,每超一天扣2分。
2、每月末累计请假,公假5天以内不扣分,每超一天扣2分。
3、因特殊事项请假,经中心批准不扣分,
4、上班期间,因私事外出二次计请假半天 ,
5、上班期间,因公事四次外出计请假半天;
6、每迟到一次或早退一次扣2分;
7、旷工一人次扣10分;
8、私自外出未在窗口登记造成空岗的每人次扣2分;
9、窗口工作人员1人的,请假时要保持通讯畅通,不可耽误工作,请假时间超2天时要安排顶岗人员,误事一次扣3分。
二、纪律管理。严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工作人员要遵守各项工作守则(25分)
1、电脑上玩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看电影的每人次扣3分;
2、吃零食、串岗聊天、睡觉、带小孩等每人次扣2分;
3、严禁窗口工作人员在大厅内吸烟,违者一人次扣2分,严禁服务对象在窗口吸烟,违者扣该窗口1分;
4、无故缺席中心例会及各种会议,每次扣2分;
三、业务管理(15分)
个人分值根据窗口的业务管理得平均分。
四、计算机管理(10分)
1、未经批准在中心计算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每发现一次扣2分;
2、私自拆装计算机,擅自更换零件,每次扣2分;
3、私自修改IP地址的扣2分,并将严肃处理;
4、下班后未切断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电源的,一次扣2分;
5、在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因管理使用不当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扣2分,同时还要承担相应责任。
五、形象管理(15分)
1、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前台、后台、文件盒整齐美观无杂物得4分,违者一次扣1分 ;
2、窗口卫生整洁、无灰尘,电脑、台面文件橱及各自卫生区保持干净卫生得3分,违者一次扣1分;
3、临近花卉管理良好得2分;人为不利因素一次扣1分;
4、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得3分,不挂牌上岗一人次扣1分;
5、服装整齐统一符合中心统一要求得3分,违者一人次扣1分。
六、服务对象评议及投诉(10分)
1、待人热情,文明礼貌,不与客人争吵,否则,每次责任人扣3分。
2、全面掌握相关政策、法规,能正确向相关人解释其咨询,解释不清楚或相关人不满意的,每次扣1分。
3、凡有服务对象投诉且情况属实的,视责任情况而定,每次扣5分,并取消当季度评选资格。
八 、加分内容(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
1、根据各窗口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每月一次统计,报送一篇得1分,在中心月报、简报采用一篇得2分,在县级以上报刊、简报上被采用的计5分。当月未报送的该项不得分,该项最高得分10分。
2、中心建设贡献(5分),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要积极为中心的建设做贡献,包括谏言献策,帮助工作,参与管理等,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分值。
3、凡有服务对象写表扬信的计4分,
4、荣获省级奖励的个人加10分、市级奖励的个人加5分
二、考核实施办法
考核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奖惩办法
在季度综合考评中,对获得“服务标兵”、“党员先进岗”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 |